| 据了解,两天后一项新的动员法将生效。 
部分类别的公民需要携带必要的文件才能过境 / 照片由 UNIAN 提供 乌克兰国家边境服务局发言人安德烈・杰姆琴科上校在接受《乌克兰真理报》采访时表示,5 月 18 日起新动员法将正式生效,届时特定类别公民在出境时,必须出示兵役登记文件。 他强调:“根据乌克兰法律规定,在战时状态或(非针对性)动员期间,18 至 60 岁的乌克兰男性公民,在边境地带、边境管制区及乌克兰国家边境口岸通行时,必须随身携带兵役登记文件及身份证件,且需按边境人员要求出示。” 杰姆琴科指出,上述要求依据乌克兰《战时状态法律制度法》与《动员准备与动员法》制定,这两部法律将于本周六正式生效
为此,乌克兰国家边境服务局列出了出境时必须提供兵役登记文件以供核查的男性公民清单,具体包括以下类别: - 已被列入动员期间及战时征召名单的人员;
- 经军事医疗委员会鉴定,因健康状况不符合服兵役条件的人员;
- 需抚养三名及以上 18 岁以下子女的人员;
- 独自抚养子女的人员(单亲家长);
- 有 18 岁以下子女,且其配偶(丈夫或妻子)正在服某一类型兵役的人员;
- 乌克兰《动员准备与动员法》第 23 条所规定的其他类别人员。
与此同时,以下公民类别不受上述(出示兵役登记文件)要求的限制,相关规定已在《乌克兰公民出入境规则》的单独条款中明确,具体包括: - 残疾人;
- 陪同残疾人及残疾儿童出行的人员;
- 运输医疗物资与人道主义援助物资、从事国际货物及旅客运输的驾驶员;
- 特定职务及公职人员、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以及从事海运、航空领域相关工作的人员等。
对于上述类别公民,其出境规则保持不变。 乌克兰国家边境服务局新闻处补充表示:“需提醒的是,根据乌克兰《动员准备与动员法》第 23 条第 7 款(2024 年 5 月 18 日修订版),应征公民延期服兵役的理由核查及相关手续办理,由地方征兵与社会支持中心负责。因此,建议计划出境的公民提前在地方征兵与社会支持中心核实个人信息,并将延期服役相关信息录入本人兵役登记文件。”
乌克兰动员:最新消息此前,乌克兰赫尔辛基人权联盟执行主任亚历山大・帕夫利琴科表示,若未履行 “征兵人员个人账户” 中电子征兵通知的相关要求,应征公民将承担与未履行纸质征兵通知要求相同的后果。 另一方面,乌克兰国防部也明确了应征公民在何种情况下会被限制驾驶机动车的权利。 乌克兰国防部发言人德米特罗・拉祖特金指出:“法律中规定了清晰的流程:对于自应到地方征兵与社会支持中心报到之日起 5 日内逃避兵役的人员,相关部门会向其发出履行应征义务的要求;若该人员在接下来的 10 日内仍无视此要求,既未主动前往地方征兵与社会支持中心报到,也未更新、核实个人信息,相关部门将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由法院作出是否限制其驾驶交通工具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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